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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和领取时间(附查询方式)

2018-06-19 分享到:

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下面为大家推荐《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和领取时间(附查询方式)》,欢迎阅读。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和领取时间(附查询方式)

其领取金额一般为当地最低生活水平左右。如果参保了失业保险,可以在失业状态下享受失业补贴金。享受失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和领取时间(附查询方式)

只要满足以上条件,是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其失业金的领取有这样方面的规定:累计交纳满一年不足两年的时间的,可以领取到三个月的失业金,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以此类推,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即两年时间。

根据失业金领取计算公式: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所在地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数,可以得知,2015年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与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有关。

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例如广州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计算。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如: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间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本人在职期间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解除、终止劳动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按照本细则规定办妥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和失业保险登记手续,并有求职要求。该细则还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就业服务机构认定后,从次月起暂停发放失业保险金;

进入全日制中等以上学校学习;

从事有劳动报酬的工作;

应征服兵役;

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间

1、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需在失业或劳动争议结案后六十天内,填写《失业待遇申报表》,并携带小一寸彩照两张、失业证明、户口簿(属干部、固定工身份的职工还须带个人档案)复印件来待遇计发科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同时还需到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失业职工,每月7-9号(法定休息日顺延)必须带本人《失业待遇证》亲自来清远市社会保险局失业签到处签到,否则将停发当月待遇,以后也不予补发,连续二个月不来签到的,按重新就业处理,停发所有失业保险待遇。

3、失业救济金委托清远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间的时间是工商银行统一于每月最后一天发放,失业人员凭存折到工商银行储蓄网点自行领取。 失业的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以下简称缴费年限)确定:缴费年限1至4年的,每满一年可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可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每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尚未领取完的失业保险金月份前后合并计算。 失业保险金按被保险人原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逐月计发。

失业保险金查询方式如下:

1、个人缴费记录查询需要登录所在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在线查询个人社保账户信息,里面就包括的个人失业保险相关信息;

2、携带身份证到参保所在区市的社保局查询;

3、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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