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将与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逐渐“并轨”。追溯历史,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是在2005年经历了一次改革,形成了目前的框架,当时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而2005年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能对2015年这场新的改革起到一定的借鉴的作用。
这两次改革有很多相似之处。例如,为了避免改革导致退休人员待遇骤然下降,它们都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的改革方式;都有建立年金的内容(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对年金的规定更为硬性)。它们也有一个显著的不同:2005年的改革要求“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并通过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而2015年的改革不要求做实个人账户,而是采取用记账利率计算利息的办法,这意味着个人账户很可能只有记账的作用,而不会有基金的实际积累。
对企业职工来说,2005年改革正式确立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制度。社会统筹实行现收现付制,而个人账户实行基金积累制。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个人账户养老金是参保人员积累多少发放多少。就制度设计的初衷来说,个人账户上是应该有基金积累的。但实际情况是,多数个人账户基本上都是空账运行,个人账户养老金不是靠积累的基金发放,而要靠现收的养老保险费支付。没有个人账户的基金积累,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要同时用来支付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于是就比较“吃力”了。据统计,2013年,全国征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费18634亿元,而支出为18470亿元,收入比支出多不了多少,很多省份收不抵支,只能靠财政补贴弥补亏空,各级财政共补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019亿元。假如当初做实了个人账户,现在就不需要这么多财政补贴了。
但做实个人账户殊为不易,因为到2013年,13个试点省份共积累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4154亿元,实在是有点少。在这样的现实下,现在决策者形成的新观念是个人账户不做实,而改成名义账户。显然,这个观念体现在了2015年改革中。的确,不做实个人账户能省去眼下的很多麻烦,但问题是,未来却可能需要更多的财政补贴,该花的钱现在不筹措,将来也一定得筹措。到底是现在筹措更好,还是将来筹措更好,这需要有关部门全面衡量。不做实个人账户,其实更考验财政部门的统筹能力。
2013 年,公共财政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208亿元。这次改革之后,3700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可能达不到这个数额,那就需要财政补贴。当然,这只是支出名目的变化,并不影响总额。但是,为建立职业年金而缴纳工资总额的12%,则是一笔实打实的新支出,这是财政部门很快就要面临的挑战。“并轨”不是改革的结束,而是应对新考验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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